甲醇汽油 有问必答
(巨澜版权 未经许可 引用必究)
十一 机遇篇
1、 问:一下子看了你们那么多的解答,好是好可记不住,能不能简单总结一下要点,特别是目前大环境,哪些方面能使我们看到创业机遇?
答:是的,我们也有同感。纵观前述,基本上可以归纳成下列几点。
(1)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WTO,为我国市场经济地位在国际上奠定了法律基础。
(2)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将煤制甲醇及开发燃料油、煤制醇醚燃料高效添加剂技术列入重大技术专项全面启动,並要求在未来两三年内突破。而M15~58甲醇汽油的石油替代比已实现1比1,节能率达8~25%,成本降低约20%。
(3)从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成品油市场已对外全面开放,到2006年12月11日成品油批发市场也将对外全面开放。
(4)全球性的能源短缺显现,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石油消费大国,2004年石油(含成品油)净进口突破1.4亿吨,能源安全时不我待。
(5)汽车尾气污染严重及醇燃料的环保性举世公认,但鲜为人知的是后者可减排温室气体CO2达32.71%,这一点更难能可贵,为遏制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气候变暖所急需。
(6)2004年7月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发改委能源局长徐锭明先生在“2004年中国能源投资论坛”上宣布“能源领域企业不戴国企帽子”;盼望已久的《反垄断法》将于年内正式出台。
(7)2004年12月16日“全国醇醚燃料及醇醚清洁汽车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
(8)2004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确规定:国家支持研究开发醇燃料、混合燃料等新型车用燃料,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发生产新型燃料汽车。
(9)从2003年起,国家科技部、商务部就将投资醇醚燃料装置列入《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为全面推广醇醚清洁燃料作好了充分准备。
(10)乙醇汽油已率先在国内推广示范,对催生甲醇汽油功不可没。
(11)喊了10年的燃油税,年内终将分娩,对优质优价的新能源产品上市极为有利。
(12)《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电力、电信、铁路、石油、能源等行业和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据报道,截至2004年底,我国已有23个省市区开始推广使用甲醇汽油,形势一片大好。
(13)据内部《通讯》报道,国家年内将成立部级领导挂帅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并可能出台《车用燃料代用法》。
(14)巨澜科技的发明专利为您在合同约定的地区范围内独家经营保驾护航。
2、 问:能不能谈谈已推广乙醇汽油地区的开发前景?
答:目前已推广乙醇汽油的地区发展甲醇汽油是最具产业优势的,不需再增加任何设备投资,销售系统和用户车辆也不需进行任何改装和清洗。
3、 问:机会人人平等,良机可遇不可求。这个项目确实不错,能不能给我保留一段时间?
答:完全可以,但我们必须办理一定的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欢迎联系加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