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汽油 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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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政策篇
1、 问:这方面国家主管部门有些什么大政方针?
答:(1) 2004年5月国家法改委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确规定,国家支持研究开发醇燃料、混合燃料等新型车用燃料,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发生产新型燃料汽车。
(2) 2004年7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而实行备案制,为打破行业垄断提供了法律依据。
(3) 2004年8月国家法改委历时一年制定的《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发布并全面启动,将“具备依靠以煤为原料建设大型甲醇、二甲醚的技术能力及开发燃料油、煤制醇醚燃料高效添加剂技术”列入其中。
(4) 2004年11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一份“关于两大石油集团垄断控制油源导致民企无法生存”的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抓紧时间进行石油体制改革。
(5) 2004年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先生在“2004年中国能源投资论坛”上宣布“能源领域企业不戴国企帽子”。徐锭明介绍说,在我国的能源规划中,已经把一些原来只打上国有企业“标签”的字眼去掉了。这意味着,只要有条件的企业都应许进入能源领域。
(6) 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成品油零售市场已对外全面开放,同日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CCPI)在人民大会堂宣告成立。依据国家发改委的指示精神,CCPI正牵头起草一个关于现行石油产业政策以及地方政策中阻碍和限制民营油气企业生存、发展的若干问题的报告,以此来加快推动当前中国能源体制改革。
(7) 2004年12月16日,在国务院有关部委以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山西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托国家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由十几家企、事业单位联合发起组建的“全国醇醚燃料及醇醚清洁汽车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宣告成立,南京巨澜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72家成为首批会员单位。
(8)2005年元月19日在北京国宏大厦组织了“车用代用燃料座谈会”,会议由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戴言德副所长主持,为我国即将出台的《车用燃料代用法》作前期准备。会议还传出信息,今年可能要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由部级领导挂帅,办公地点设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2、 问:石油市场不是垄断经营的吗?
答:以前是这样,但从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成品油零售市场已对外全面开放,国家法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先生宣布“能源领域企业不戴国企帽子”,只要有条件的企业都允许进入能源领域。2005年2月24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中国将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这些行业和领域。
3、 问:生产甲醇汽油要办生产许可证吗?
答:不需要。按照从2002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的取证申请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受理。我们已多次登门咨询,明确答复目前尚不属于办证范围,因没有国家标准。关于这点我们在省工商部门也得到了证实。但顺便提一下,其它如环评、消防等一个都不能少。
4、 问:最后想问一下,国家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根据1999年3月23日国家科技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局文件,以高新技术出资入股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而另有约定的可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