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巨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巨澜醇”提供如下服务:
(1)提供统一商业运作模式;
(2)负责巨澜牌系列“巨澜醇”的商业策划及广告宣传;
(3)提供统一品牌、统一质量管理、统一添加剂供应、统一技术服务;
(4)保证合作方在约定地区范围内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力;
(5)按巨澜公司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发生的产品技术质量问题将由巨澜公司负责(原料不合格除外)。
2.“巨澜醇”加盟分省、省会市、地、县四级进行,具体方案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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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巨澜醇总公司 |
省会级
巨澜醇公司 |
地市级
巨澜醇公司 |
县 级
巨澜醇专卖 |
基本要求 |
巨澜公司参股,拥有巨澜醇添加剂及巨澜醇商标的独家许可使用权,独立法人 |
组建调配站及直营专卖店,独立法人 |
组建调配站及直营专卖店,独立法人 |
独立法人 |
说
明 |
1、效益预测依据:“巨澜醇”吨毛利800~1000元,出租车使用年节省壹万元以上。
2、设立独家经营机制,确保区域独家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