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汽油任重道远 甲醇市场商机无限
“巨澜醇”开始全国招商
南京巨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大比例甲醇催化燃烧技术是南京巨澜历经16年心血的结晶,“大比例 不改车 免清洗”是我国甲醇汽油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中国人保对“巨澜牌”添加剂的保险,无疑为巨澜产品的市场化插上一对强有力的翅膀。
一、什么是“巨澜醇”
通俗地说,“巨澜醇”就是一种“汽油伴侣”,即以加入巨澜牌大比例甲醇催化燃烧添加剂的50%的甲醇,直接替代汽油作为汽车燃料使用。国内首创、可自助使用的“巨澜醇”(已申请注册商标)是巨澜牌醇烃复合燃料的代表产品,大量替代汽油,节能环保,经济实惠,效益显著。
我国甲醇产能严重过剩,甲醇厂的开工率只有50%左右,使用煤基甲醇大量替代石油是我国石油安全、平抑油价的一项重要国策。
二、推广“巨澜醇”的合法性
1997年7月1日《醇基液体燃料》国标开始实施;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2006]1457文件明确指出:推广大比例甲醇催化燃烧技术……。
2009年11月1日《车用燃料甲醇》国标开始实施;
2009年12月1日《车用甲醇汽油(M85)》国标开始实施;
根据有关文件,“巨澜醇”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国家鼓励推广。
三、“巨澜醇”的优势
推广使用“巨澜醇”在国内独家享有的优势:
1、“巨澜醇”必须使用的巨澜牌大比例甲醇催化燃烧添加剂为业界首创,且不含任何金属元素;
2、大比例:甲醇使用量为50~85%;
3、不改车:使用车辆可不作任何改动;
4、免清洗:车辆首次使用“巨澜醇”供油系统可免清洗,如个别车辆使用发现供油不畅时,免费提供清洗保养一次即可;
5、PICC保险:加盟合作单位可享受巨澜牌添加剂由中国人保提供的产品质量保险;
6、享有“巨澜醇”注册商标独家许可使用权;
7、享有发明专利保护独家经营权。
四、“巨澜醇”的生产销售及消费模式
1、生产:建“巨澜醇”调配站
2、销售:加注(醇)站销售
社会集团内部设站专供
专卖店销售
3、消费:加注站加注消费
集团内部加注消费
专卖店自助消费
五、“巨澜醇”的招商方案
1. 南京巨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巨澜醇”提供如下服务:
(1) 提供统一商业运作模式;
(2) 负责巨澜牌系列“巨澜醇”的商业策划及广告宣传;
(3) 提供统一品牌、统一质量管理、统一添加剂供应、统一技术服务;
(4) 保证合作方在约定地区范围内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5) 保证合作方在约定地区范围内享有使用“巨澜醇”商标的权利;
(6) 按巨澜公司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发生的产品技术质量问题将由巨澜公司负责(原料不合格除外)。
2、“巨澜醇”招商分省、省会市、地、县四级进行,具体方案见表1。
表1.“巨澜醇”四级招商方案
|
巨澜醇(3A)
省级总公司 |
省会级(2A)
巨澜醇公司 |
地市级(A)
巨澜醇公司 |
县 级(B)
巨澜醇专卖 |
基本
要求 |
巨澜公司无形资产参股,拥有巨澜醇添加剂及巨澜醇商标的独家许可使用权,注册资金2000万元,独立法人 |
组建1个年产30万吨的调配站及直营专卖店,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独立法人 |
组建1个5万吨级调配站及直营专卖店,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独立法人 |
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独立法人 |
年效益
预测 |
4000~8000万元 |
1500~3000万元 |
200~300万元 |
30~40万元 |
说明 |
1、效益预测依据:“巨澜醇”吨毛利800~1000元,出租车使用年节省1万元。
2、为保证协议的有效性,设立保证金制,确保区域独家许可,2012年底前合作的免收 保证金。
3、从签定合作协议日起的第一年免收合作方的专利商标许可使用费。
4、即日启动,额满为止。 |
3、“巨澜醇”将于2013年正式开始实行地区保证金制,具体方案届时以公司发布的信息为准,收取的保证金满3年开始逐步返还投资方。
六、友情提示
纵观改革开放这30多年的国内市场,任何一个市场巨大、能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较大利益的项目,总有个别不良公司的出现,精心设计出各种眼花缭乱的闹剧,给不少善良的人们留下终身遗憾。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提示以下几点供分享。
1、南京巨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巨澜醇”国内外授权许可招商的唯一合法主体。
2、到目前为止,南京巨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正式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在国内外从事“巨澜醇”的招商活动。因此,除本公司外,目前所有从事“巨澜醇”的招商活动均属非法。
3、为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各种伤害和损失,欢迎举报以各种假冒形式非法从事“巨澜醇”的招商活动,一经查实即有奖励。
七、招商热线:
县市级(杨经理):025-83327445 / 13770956610
省地级(徐经理):025-83324850 / 13770565573
监督电话:025-51656848 / 13611505132
诚聘各省地市级
属地新能源投资顾问 / 区域经理(均可兼职)
一、 工作职责
1、在当地代表巨澜公司推广“巨澜醇”或“巨澜牌甲醇汽油”;
2、挖掘当地有条件从事“巨澜醇”项目客户,与之洽谈,建立合作,配合在当地市场做好相关服务;
3、监督区域内市场运作情况;
4、与公司配合开展项目宣传活动。
二、 聘用条件
1、具备一定社会资源(职能部门、运输行业等),热衷新能源事业;
2、有志于创业,能承受较大压力,立志成就一番事业;
3、具有独立进行市场调研、业务推介的能力;
4、了解、熟悉“巨澜醇”及甲醇汽油市场或有相关运作经验者优先。
三、 录用条件
1、初选合格者安排统一培训(可函训),培训合格上岗;
2、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路费、住宿费自理,工作满一年报销);
3、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协议(可公证)。
四、 参考薪酬
投资顾问/区域经理均实行年薪制,按照所辖区域项目规模提成,上不封顶,详见下表。
“巨澜醇”项目 |
省会市 |
地级市 |
产业规模 吨/年 |
25000 |
5000 |
相当于服务出租车 /台 |
5000 |
1000 |
添加剂用量 吨/年 |
500 |
100 |
对应收入 万元/年 |
100 |
20 |
垂询电话:025-83325780 1361150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