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为甲醇汽车“代言”
2016-03-06 05:53: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马德林)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山西代表团5日在北京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会上为甲醇汽车“代言”,建议国家加大对甲醇汽车发展的扶持力度。
王儒林介绍说,山西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三个甲醇汽车试点省之一。2013年,山西省晋中市投入运行150辆甲醇出租车运行。王儒林称,根据晋中市甲醇出租车的试验数据,在节约成本、减少排放等方面,整车试验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资料显示,高硫高灰煤、焦炉煤气等原料都能用于生产甲醇,山西在甲醇生产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王儒林称,发展甲醇汽车,是国家化解焦炭产能过剩的重要途径,也是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的有效措施,更是发展替代燃料的重要方向。
王儒林还在会议上对甲醇的安全、环保性能做起科普。“在中国或者世界上,从来没有因为将甲醇作为燃料发生过中毒问题。”他强调,甲醇燃烧以后排出的甲醛也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比汽油都低得多。”
“比汽油便宜!”在回答国务院副总理马凯的询问时,王儒林的语气十分肯定。他表示,无论从经济、环保等角度,都应加大甲醇汽车的推广力度。(完)
附:
山西燃料甲醇面临生死考验
来源:20150604 中国化工报 作者:王乐意
在我国甲醇燃料试验示范最系统、推广应用最快、规模最大的地区山西,最近有三件事引发业内关注。
一是山西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山西省国税局发去一份《关于征收燃料甲醇消费税有关情况的函》;二是山西省政协委员、民盟山西省委副主委史海涌等政协委员提出一份《建议从调整消费税税率等方面扶持车用甲醇燃料行业发展》的提案;三是山西华顿实业有限公司、山西新源煤化工燃料有限公司、山西丰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给山西省国税局提交了一份《关于减免征收燃料甲醇消费税的请示》。
这三件事虽出自不同部门,但反映的是同一焦点——燃料甲醇消费税。早在2008年就开始征收的燃料甲醇消费税,为何最近却在山西引发了强烈反响?中国化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24省市推广甲醇燃料——
发展如火如荼
据山西省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石磊介绍,从2001年至今,山西省从鼓励燃料甲醇生产项目上马到打造“三个基地”,从最初的试点车辆到在用甲醇改装车约15000辆……现在全省11个地市已全面推广甲醇汽油。多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一直把甲醇燃料产业化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并充分发挥综改实验区的优势,将甲醇汽车列入山西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点。今年,山西省还正式出台了《山西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对甲醇汽车补助标准列出明细。
实际上,不仅仅是在山西,近年来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在全国的发展也是如火如荼。石磊表示:“近年来,我国甲醇产量迅速提高,逐步形成产能过剩的局面,从而使甲醇价格低迷。所以怎样消化过剩甲醇,成为政府必须考虑的问题,也为甲醇燃料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山西省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在全国醇醚专委会登记的甲醇汽车燃料研发和生产单位有136家,已建成10万吨以上规模甲醇汽油及甲醇燃料基地(中心)62个,产能2100余万吨;全国有24个省市在推广甲醇燃料,山西、上海、陕西、甘肃、贵州等5个省市在开展工信部组织的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实际用于汽车的甲醇消耗约400万吨,使用甲醇为燃料的汽车达500万辆,上下游从业人员近百万。从试点的初步效果来看,使用甲醇燃料可使汽车节约燃料费用5%~33%,常规排放减少10%~50%(燃料中变性甲醇含量从5%到100%不等,因而节约的费用和减排效果不同),经济效益和环保效果显著。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5亿辆,甲醇燃料行业可谓前景可观。
消费税连续三次上调——
上路再次遇阻
但是,伴随燃料甲醇和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甲醇燃料的消费税也呈水涨船高之势。2008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明确提出,将无铅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且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和乙醇汽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随后发布的财税[2008]168号规定,对使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下发的财税【2011】102号文件,也规定以粮食为原料生产用于调配车用乙醇汽油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也就是说,国家对乙醇汽油实行消费税免征,而对于甲醇汽油中所用的变性甲醇部分,则要按照汽油标准征收消费税。按理说,甲醇燃料和乙醇燃料是国家提出的发展替代能源的左右手,为何税收要区别对待?记者在采访各方时并没有得到答案。
如果说当企业效益好的时候,还能勉强承受消费税率,那么对于目前处于困境中的甲醇燃料企业来说,消费税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特别是随着去年底以来,国家先后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使得本就处于低油价困境中的甲醇燃料企业更吃不消。
山西新源煤化燃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发说:“实际上从2008年起,甲醇燃料消费税征收就引发争议,只是当时矛盾没有现在这么突出。”他说,自去年下半年起,国际油价连续下跌,一度从110美元左右跌至50美元左右,跌幅达50%以上;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在2014年11月29日、2014年12月13日、2015年1月13日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其中,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共计上调0.52元/升,上调至1.52元/升,甲醇汽油的消费税在上调之列。“连续上调石油消费税,对于我们燃料甲醇及甲醇汽车产业而言,是上路再遭遇阻力。”张发说。
业内人士还表示,甲醇燃料和乙醇燃料同属醇基替代新能源产品,但由于消费税征收政策不同,两种产品的税负差异很大。油价低迷加上消费税数次上调,严重冲击了甲醇汽油的经济优势。可以说,税收政策成为制约甲醇汽油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6月1日,石磊在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燃料甲醇消费税一石激起千层浪,但并未使我感到意外。”她说,山西是我国甲醇燃料试验示范最为系统、推广应用最快、规模最大的地区,在甲醇作为替代燃料的研发、示范、产业化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对于燃料甲醇消费税,业界反映强烈是情理之中的,因为这样的情况让行业面临生死考验。
税费已超过原料成本——
企业难以为继
在山西调查时,记者了解到,燃料甲醇消费税真正影响的是那些生产变性甲醇及甲醇汽油的企业,如山西华顿、山西新源、山西丰喜新能源等公司。事实上,目前这些企业已经处于高成本的不良经营环境,消费税又三番两次提高,可谓雪上加霜。
“以上述3家公司为例,每吨变性甲醇消费税及其他各种税金共计2610元,以甲醇进价2300元/吨为例,加上生产变性甲醇的添加剂成本及人工设备折旧成本每吨800元左右,出厂成本在5710元/吨以上,而从石油公司结算回来的卖价只有4800元/吨(注:市场同期可接受的价格为4300元/吨)。”这是运城市政协常委、民盟运城学院支部主委弓巧娟等政协委员5月25日给运城市民盟的一份提案中的分析数据。据中国化工报记者了解,从2014年12月起,这些燃料甲醇企业出现巨额亏损,经营难以为继,濒临破产倒闭。
据山西新源煤化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董瑞玲反映,甲醇消费税对企业的影响非常大。2014年,企业已经多交1400多万元的税,盈利情况大幅萎缩,企业面临停工风险。
据了解,山西华顿实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高科技民营龙头企业,年销售甲醇燃料40万吨左右,仅甲醇消费税2014年就缴纳超过1亿元。谈到这些,公司老总孙茂华苦不堪言。
山西丰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威威给中国化工报记者算了一笔账:变性燃料甲醇的成本构成为甲醇原料成本+加工成本+运费+适当利润+消费税+增值税。目前,甲醇燃料消费税参照汽柴油标准征收,即1.52元/升,折合每吨1915元;再加上增值税约700元,每吨甲醇燃料的税费约为2600元,已超过了甲醇原料的成本(约2300元/吨),占到销售价格的一半。由于税费负担过重,企业难以为继。2014年,该公司已缴纳消费税980余万元,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甲醇汽油是车用燃料的替代品,是一种以煤代油的路径,可以作为汽油的替代物从而实现对原油的部分替代。由于这次税改动作较大,随后的连锁反应可能是国内近1000万吨的甲醇汽油供应减少,油品供应将由此紧张。”李威威不无担忧地说。
而消费税高企对燃料甲醇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甲醇汽车推广试点的推进,其影响程度究竟有多大,业界仍在观望之中。
为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
业界提出建言
“目前,国家相关规定对生物柴油、天然气等替代燃料不征消费税,对变性燃料乙醇2015年1月1日起按从价5%的标准征收消费税。据我们初步了解,全国共有24个省市在推广甲醇燃料,除山西外,其他省市其实均未对燃料甲醇征收消费税。”山西省煤化工协会一位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为鼓励、扶持、保护燃料甲醇和甲醇汽车产业发展,考虑到燃料甲醇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山西业界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应从我国能源战略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富煤地区高硫高灰煤的利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重新对甲醇燃料的消费税进行核定。
二、变性燃料甲醇和变性燃料乙醇热值基本相同,前者为4800大卡/千克,后者为6530大卡/千克,约为汽油热值的45%~60%。而其他替代燃料如天然气、煤层气等,热值和汽油相当或高于汽油,国家也没有征收消费税。变性燃料甲醇参照汽油标准征收消费税,显然对燃料甲醇产业不公平,不利于产业发展。目前该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属于试点推广阶段,高额税收不利于新能源产品的推广和研发。
三、对用于调配车用甲醇汽油的变性燃料甲醇,参照国家制定的变性乙醇从价5%的标准征收消费税。对低比例M5~M15(变性甲醇含量5%~15%,汽油含量95%~85%)甲醇汽油所需的变性甲醇,采用变性乙醇征收标准;对高比例M85~M100(甲醇含量85%~100%,汽油含量为15%~0%)甲醇汽车燃料,免征消费税。
四、对用于调配车用甲醇汽油的变性燃料甲醇按1.52元/升已征收的消费税,可采用退税或在后续销售中抵扣的政策返还企业。
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应尽快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甲醇汽油M5~M85(M85已制定)的相关标准,例如出台M15甲醇汽油国家标准,以更有效地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车用甲醇燃料行业健康发展。
不少燃料甲醇企业表示,20年来在省政府的支持下,山西在燃料甲醇汽柴油掺烧、甲醇发动机、燃料甲醇汽车试验示范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攻关,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政府应该重新审视,目前的税收政策是否存在弊端?是否会对新能源市场造成负面影响?是否应该考虑出台更可行、更有益的政策?
记者调研了有关企业及业内人士,他们也表示,合理交税是总的趋势,但问题是,在目前的税负之下,燃料甲醇行业要发展、企业商家欲生存,已经成为一件比较奢侈的事情。
“目前需要国家抉择的是,燃料甲醇究竟还搞不搞?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尽早抉择,企业也好选择明朗的发展方向。”一位企业负责人有些无奈地对记者说。
相关评论
政策不厘清,企业难前行
中国石化联合会醇醚燃料及醇醚清洁汽车专委会副秘书长降连保:甲醇燃料是国家支持发展的替代燃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等政策,把甲醇燃料当作促进车用能源多元化发展的重要方面。甲醇燃料产业在我国仍处于发展初期,属于需要扶持的产业。政府理应借鉴发达国家对于替代能源产业提供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扶持政策,而不该将其等同为一般的石油基油品,对其征收高额的消费税。
山西省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石磊:甲醇燃料技术相对成熟稳定,是潜力巨大的替代燃料。早在2006年,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在一份报告中就指出,根据我国能源结构特点和醇醚替代燃料研究示范成果,将煤基甲醇和二甲醚作为今后20~30年过渡性车用替代燃料,是基本可行的,对我国实施能源多元化和能源替代战略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高硫劣质煤占我国煤炭资源总量的40%~50%,这种劣质煤不能作为一次能源使用,但可采用煤炭洁净利用技术,将其制成替代石油的二次能源——甲醇和二甲醚,即煤基醇醚燃料。但如果政府不支持这个行业,行业将可能就此全军覆没。
山西丰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国钦:从消费税课税目的来看,主要用于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的消费品税种,而燃料甲醇与乙醇都属于新型环保替代能源,具有减少污染、替代石油,提高清洁利用水平的作用,不应属于消费税的重点课税范围。目前的税制不仅会打击甲醇汽油的推广试验,也可能导致我国新能源政策的不可持续。
山西华顿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孙茂华:上一轮国际油价暴跌,最大受益者是通过进口原油炼制油品的企业,甲醇汽油产业丝毫没有受益,反而随着消费税的上调雪上加霜。由于国家没有变性燃料甲醇消费税的具体征收标准及法律依据,目前我省生产变性燃料甲醇的企业参照汽油标准征收。按此标准,变性燃料甲醇税额2.75元/升,合3438元/吨。加上甲醇和添加剂的进价成本和生产费用,每吨变性燃料甲醇的完全成本约6000元/吨,企业负担很重。
山西新源煤化燃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发:在燃料甲醇发展的几十年中,国家曾先后出台过对醇基燃料产业的指导性政策,但至今仍未明确醇醚燃料的产业定位。由于没有国家的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政策管理与产业发展严重脱节,而这又是支撑燃料甲醇行业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燃料甲醇企业的现状是,继续干是找死,不干了是等死,企业处在生死边缘。如果一直没有政策保障,燃料甲醇推广20多年的试验成果将前功尽弃。
(本报记者王乐意采访整理)